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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龙桥镇一石材厂粉尘污染噪声扰民 被罚3万责令停产

    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昨日,记者从海口龙华区环保局了解到,5月1日,该局接到群众反映,称海口龙桥镇一石材厂产生石粉污染环境,且噪声扰民。经执法人员核查,该石材厂环保设施未验收先投产,违反了相关规定。龙华区环保局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据市民反映,该石材厂位于龙华区迎宾大道保明村一小区正门前100米处。接到情况反映后,龙华区环保局局长周焕波安排工作人员联合龙桥镇政府立即赶往现场处理。经现场核实,该石材厂位于龙桥镇保明村,经营者为吴某某,主要是进行碎石加工作业,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该石材厂已停止生产作业。

    经查,该石材厂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经营使用。该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规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结合前期调查取证,龙华区环保局现场对其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对其作出处以3万元人民币罚款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